辽宁喀左电线电缆因较严重质量问题被暂停产品中标资格6个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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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电缆网讯】近日,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发布了《国网辽宁省电力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(2022年11月)》。处理结果显示,辽宁喀左电线电缆有限责任公司因较严重质量问题,在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集中招标采购中暂停中标资格6个月。
据工商公示信息显示,辽宁喀左电线电缆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6年04月08日,注册地位于喀左县大城子镇青沙梁,经营范围包括电线电缆、通信电缆,钢绞线制造;木材收购、加工、销售;木材收购、加工、销售;金属制品加工、销售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。)
根据通报显示,辽宁喀左电线电缆有限责任公司供国网辽宁营口供电公司鲅鱼圈0.4kV人富4号台区改造等17项业扩配套工程生产的10kV钢绞线,1×19-11.5-1270-B,80,镀锌,经检测该试品镀锌层质量试验不合格,镀锌层质量实测值28-36g/㎡ ,标准值最小应为220g/㎡,检测结果不符合标准要求。属于较严重质量问题(II级),不合格积分为2分。2022年7月7日-2023年1月6日在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集中招标采购中暂停导地线中标资格6个月。
为促进供应商诚信履约,保证产品质量,确保电网建设顺利进行及安全可靠供电,依据《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》(以下简称《细则》)的有关规定,对出现重大产品质量问题、履约不诚信等问题的供应商进行了处理。新修订的《细则》于2020年5月20日起施行,对于在2020年5月20日及以前处理的供应商不良行为,按照2018版《细则》规定予以处理。说明:上述处理措施须在处理期满后,供应商整改并经相关单位或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解除。
关键词: 质量问题 不良行为 辽宁喀左电线电缆有限责任公司